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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发表《行政长官2022年施政报告》,表示香港将进一步对接国家战略,巩固和培育国际金融中心、国际创新科技中心等“八大中心”地位,指出香港将不断提升金融科技竞争力。此前,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曾表示,特区政府将今年香港金融科技周上将发布虚拟资产等金融创新的制度政策。
适逢高金智库(SAIF ThinkTank)近期举办“中国金融科技行业投融资趋势”闭门研讨会,就“国内外金融科技行业投融资现状、产生原因及影响”及“未来金融科技监管、行业生态等政策建议”等议题展开讨论。与会专家认为,数字金融和金融科技的发展对国内外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及金融机构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又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升级建设的“两中心”之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因此,推进金融科技行业投融资发展至关重要。
(资料图)
当前,我国金融科技投融资发展趋缓,这既由产业自身的规律所决定,又受国内监管政策和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行业自身周期规律方面的主要影响因素有:第一,我国金融科技公司收入来源主要为持牌金融机构相关预算,存在明显的营收天花板;第二,我国金融科技市场前期发展过猛,受到个别企业快速崛起所带动,当前空间收窄;第三,金融科技有自身准入门槛,不可能长期高增长。国内监管政策和宏观环境方面主要表现在:第一,金融科技行业监管态势趋严,相关政策不能形成合力;第二,社会环境过于谨慎,对行业颠覆的容忍度比较低;第三,投融资退出机制存在较大障碍,IPO、并购与反向并购等作用滞缓;第四,银行业投资机制不够灵活,金融科技发展与银行产业战略匹配受限;第五,数据确权和使用的边界不够清晰。
为此,与会专家建议:一是恢复开放心态,厘清金融科技概念内涵;二是明确金融服务定位,匹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三是完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推进创新监管试点落地;四是鼓励金融科技扩大应用,探索行业发展新空间;五是依托上海金融优势,联动长三角科技创新资源;六是丰富金融科技直接融资途径,筑牢投资退出机制;七是重视虚拟现实产业发展,尽快布局NFT相关制度安排。
*本文隶属于高金智库成果简(要)报系列,执笔人为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汪洋、贾德铮,较报告原文有所删减,原报告为《中国金融科技行业投融资趋势及对策建议》。
(字数:约6000字,封面图片来源于网络)
相关报告显示,2018年前中美金融科技领域的投融资情况不相上下,在某些指标上我国甚至更具优势;2018年后我国金融科技投融资发展明显落后于美国,比如2022年上半年我国金融科技领域的投融资次数只有美国的10%左右,金融科技领域独角兽数目也远远落后于美国。
在此行业背景下,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高金)智库与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信也联合研究实验室共同举办“中国金融科技行业投融资趋势”闭门研讨会,探讨国内外金融科技行业投融资现状及影响因素,为行业未来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01
金融科技是我国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数字金融和金融科技的发展对全球范围内的金融体系、金融市场及金融机构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围绕数字金融和金融科技的发展,我国相关部委都提出了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和政策举措。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已经进入到“3.0版”阶段,上海市也发布了在十四五期间建设全球金融科技中心的实施方案,将上海打造成为金融科技的技术研发高地、创新应用高地、产业集聚高地、人才汇集高地、标准形成高地和监管创新试验区。
▲第一,监管部门出台多项政策支持金融科技发展。
◎ 一是政策引导效应不断增强。人民银行非常重视金融业的数字化转型工作,先后于2019年和2022年发布《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年)》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指导我国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
◎ 二是金融科技试点平台持续推进。近年来,人民银行在金融创新领域重点打造了两个平台,即金融科技应用创新试点平台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前者是由六部委共同建设的金融会计应用推广平台,以鼓励金融机构采用新兴技术来提高效率,节约资金和成本;后者则是邀请专家学者、监管部门和从业人员评选了若干应用创新项目,从支付、市场、稳定、反洗钱、征信等角度建立健全适宜的监管规则,并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加以推广,以推动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的创新。
▲第二,金融科技产业在上海具有扎实的社会经济基础。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是金融科技发展的重要表现,具体表现如下:
◎ 一是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与之对应的是上海的“浦江之光”行动,目前,受惠的中小微企业约有35万户次,贷款累计金额超过2000亿,系统可以调用的数据共有954项;
◎ 二是金融科技创新试点,目前项目申报总数约为北京与深圳之和,在公示名单中上海所占比例也均高于北京及深圳;
◎ 三是数字人民币试点,无论是交易笔数,还是应用场景,上海在当前全国10个试点城市中均在前列。
▲第三,金融科技投融资有助于金融业的整体发展。
相关数据表明,当前投资机构对金融科技领域的投资项目依然非常关注,重点投资对象是为持牌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各类信息技术开发公司,尽管当前此类企业投资收益率不高,但是有利于数字化转型对金融业的整体发展和成长。
例如,行业某智能风控服务提供商,通过搭建智能模型和提供补充数据能够更好地帮助银行评估客户资信,助力银行普惠金融业务发展,在将近5700亿元的普惠贷款中,90%是无抵押贷款,平均贷款金额30万至40万元,满足了部分中小资金需求者。
02
2018年以后我国金融科技投融资放缓的原因
当前,中美金融科技行业投融资发展存在较大差距。
◎ 从总规模来看,依据咨询公司毕马威的相关统计,2016年中国金融科技投融资规模约有116亿美元,2018年约为205亿美元,达到峰值后断崖式下跌,2019-2021年分别为40亿美元、18亿美元和27亿美元。
◎ 从全球占比来看,2016-2018年中国在全球占比较高,其中最高是2016年的18%;然而过去几年,美国占比一直都维持在55%以上,甚至达到63%;欧洲占比基本维持在30%以上。
此外,2014-2021年中国金融科技领域投融资累计值数据约为550亿美元,而美国是4550亿美元,约为我国的8.3倍;欧洲大约是2500亿美元,约为我国的4.5倍。
◎ 从独角兽角度来看,2018年至今,我国金融科技独角兽数量不断减少,2021年年底大概有17家,且其名单及估值排名基本没有变化,如蚂蚁金服,京东等。
但是,美国金融科技独角兽大概有79家,估值合计3050亿美元左右,这些企业分布在各个赛道,且每个季度都会出现一些新的金融独角兽。
1
内部自身原因
▲第一,收入来源受限,存在明显的营收天花板。
当前,国内金融科技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源于持牌金融机构金融科技方面的预算支出,但国内金融机构在金融科技领域的经费投入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并不高,尤其是公募基金、信托、期货、私募基金、融资租赁等金融细分领域对金融科技的投入较银行业、证券业相比更低。
其市场规模制约了金融科技企业收入的增长,也影响到投资机构的投资意愿,不太可能会出现行业投融资爆发性的增长。
▲第二,前期市场发展过猛,金融科技市场空间收窄。
早期互联网金融呈爆发式增长,导致当前对金融科技行业边际投资收益递减,投融资供给下降。在互联网发展早期,由于行业监管宽松,金融科技行业发展处于粗犷生长阶段,其行业发展逻辑基本是先通过流量产生垄断,再依托垄断获取长尾收益。
当时产生了阿里、百度、腾讯等一批代表性企业,其中阿里、腾讯已经在金融部分领域产生了实质性的垄断现象。
2010年前后移动互联网爆发式增长,依靠数据和流量,其产生垄断的速度比PC互联网时代更快,当时产生了五六家大公司,如拼多多等。2016年后市场上已经没有多少空白能够快速产生垄断,2017年之后几乎没有新的垄断公司产生。
▲第三,金融科技投入门槛高,长期高增长较为困难。
金融科技行业有自身的投入门槛,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给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带来很大的冲击,有很多金融机构发展金融科技,建行、浦发、交行的金融科技公司有几千人。
大银行投入越多,金融资源越集中,小银行越是没钱投入,市场份额就会越小,这是市场化竞争的结果。当前,个别小银行甚至无法接纳监管部门给的大数据。
2
外部监管影响
2018年以后金融科技投融资下降的外部因素主要体现在互联网金融受到一定程度的监管。
在行业早期,我国互联网金融体量小,国家有关监管部门采取容忍态度,但随着互联网金融体量骤增对金融体系造成一定影响,任其发展会对整个国家经济金融体系运行造成巨大冲击,监管部门开始着手对相关领域进行审慎监管,自此之后我国金融科技投融资出现了暂缓。
▲第一,金融科技监管趋严,相关政策不能形成合力。
◎首先,金融科技强监管的表现之一是科创板上市条件较为严格。科创板要求上市企业必须是硬科技企业,而金融科技企业缺乏科创板上市条件,对于投融资而言,IPO为投资机构退出的重要途径。国内不受理金融科技企业的IPO,则A轮、B轮、C轮的投融资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其次,创业板和科创板对企业财务绩效有明确的要求,但是在疫情期间大多数科技企业都很难达到。
◎ 再次,整个科技产业募资市场主要集中在政府引导基金,如果政府引导基金拒绝投资金融科技,则对于市场化投融资机构的融资、募资会带来很大影响。
◎最后,部分监管政策转向不具有可预测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Web3.0、区块链等技术的后续研发和实践应用。如何把金融科技企业纳入监管,至今没有出台细则。建议尽早明确监管政策,以便金融科技行业吸收消化和尽快调整。
▲第二,社会环境过于谨慎,对行业迭代的容忍度比较低。
目前,诸如我国银行业API尚未开放,缺乏构建完整金融共生生态的基础。
美国当前独角兽市值最高的公司是一家支付公司,估值950亿美金,均高于Facebook或Google上市之前的估值,美国大多数银行都向其提供了账户API。
此外,英国、欧盟也通过法律法规强制要求所有的银行开放部分API接口,尤其是读取数据的接口。
美国金融技术发展比中国快很多,国外金融科技领域有最多的独角兽,一方面是由于美国对行业颠覆变动的容忍度比较高,另一方面是监管政策更加灵活。
但是在我国金融科技市场已经达成共识,即金融只有国家能做,民营企业只能为大银行服务。此外,中国对新的金融形态非常谨慎,如虚拟货币等。
▲第三,投融资退出机制存在较大障碍,IPO、并购与反向并购等作用滞缓。
国外主要有三种退出方式,即IPO、反向并购和并购,其中并购交易无疑是退出机制的核心。2022年上半年,全球通过并购形式退出的有438笔交易,IPO大概只有16家,反向回购的只有5家。而中国并购交易受到各种制约,无法成为投融资退出的主要支撑。
▲第四,银行业投资机制不够灵活,金融科技发展与银行产业战略匹配受限。
国外的银行投资规模非常大,如花旗过去几年花费170多亿投资市场公司,以匹配它的产业战略,而中国银行业作为一个金融科技最大的需求方,无法做大规模的股权投资,无法把投资作为构建生态圈的主要方式。此外,投融资行业资金来源也较为严峻。
▲第五,数据使用的边界不够清晰,确权等环节不够明确。
金融科技的投融资机构在投资过程中对投资标的存在较为明显的顾虑担心,尤其是对监管政策不可预测性产生担忧。
比如,银保监会发文要求银行业核心交易系统不能外包,这一政策对银行业的科技服务外包业务产生了限制,要求科技企业转让代码保留权,代码权的转移影响了科技企业的核心业务,大幅增加了科技企业的研发成本。
此外,个人隐私保护法等数据安全法律法规也先后出台,对数据融合的合规性提出更高的要求。
03
支持金融科技投融资发展的政策建议
与会专家认为,无论从国际金融趋势角度,还是从国家战略层面上,数字金融和金融科技都是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3.0版”建设至关重要的方向,必须保持开放的心态,持续推进金融科技试点应用,促进金融科技行业投融资发展。
▲第一,调整恢复开放心态,厘清金融科技概念内涵。中国人民银行于2022年1月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再次强调金融科技作为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引擎,中国金融科技正借助数字技术逐步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应认识到金融科技只是改造金融业态、改进金融服务的科技手段,其科技要素是一把双刃剑,既不能把它看成是天降甘霖,更不能把它当作洪水猛兽,加以妖魔化,稳妥发展金融科技的关键在于科学监管和创新引领。
▲第二,明确金融服务定位,匹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金融科技发展可以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相结合。
目前,国家正在实施金融行业信息技术应用等科技行业扶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对金融机构年度金融信创比例给出了明确的要求,进一步加速了金融行业信息技术应用发展,且国内已经涌现出一大批拥有原发技术的金融信创公司。
▲第三,完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推进创新监管试点落地。建议创新金融科技监管试点,进一步完善金融科技行业监管框架和具体内容,从更高的层面上对金融科技的业务产品创新进行审慎考虑,以更加包容的态度处理金融科技行业的历史问题。
▲第四,鼓励金融科技扩大应用,探索行业发展新空间。金融科技行业依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近年来创新应用产品不断涌现,在金融服务领域,用科技手段推动金融服务发展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第五,依托上海金融优势,联动长三角科技创新资源。上海是我国经济金融中心,拥有丰富的金融基础设施和科技产业资源,有利于金融科技企业扩大投融资规模。
此外,可以通过浦东临港新片区的立法权,在金融科技领域,先行先试地方立法修法,助力金融科技行业发展;在金融科技人才方面,注重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完善特许金融科技分析师等相关资质认证办法,帮助解决金融科技人才的实际困难,包括落户买房、子女就学等问题。
▲第六,丰富金融科技直接融资途径,筑牢投资退出机制。多元化金融科技企业直接融资方式,便利化金融科技企业的债券发行,鼓励金融科技企业在科创板IPO上市,放宽拟IPO企业的盈利条件。重视我国并购市场相关体系建设,鼓励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为金融科技市场提供并购融资服务,或直接参与并购交易。
▲第七,重视虚拟现实产业发展,尽快布局NFT相关制度安排。国外相关实践经验表明,未来虚拟现实业务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在虚拟现实里,数字资产和数字金融预期将有重大的突破进展,其中扮演关键角色的NFT将会成为推动数字技术发展的重要抓手,建议国内相关部门进一步厘清对NFT等应用产品的界定,建立健全相关标准体系,清晰交易规则并规范市场发展。
来源 | 高金智库SAIF ThinkTa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