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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记者 | 冯赛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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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证监会网站披露了关于东北证券(000686.SZ)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问询函。
【资料图】
受立案调查影响,东北证券的债券发行受阻,受到证监会问询。此次问询涉及的债券为东北证券正在深交所申报的70亿元小公募债。
问询称,请东北证券补充说明案件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29条规定,评估立案调查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的影响。
证监会表示,已对深交所报送的关于东北证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核意见、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进行了审阅。
2023年2月6日,东北证券因在执行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涉嫌保荐、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所出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据悉,东北证券需逐项落实并在3个月内向深交所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及电子文档。如不能按期回复,证监会可依法终止审查。
深交所显示,东北证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70亿元公司债券,债券类别为小公募,承销商为东吴证券,项目状态为“提交注册”,深交所受理日期为2022年12月19日,最新一次更新是在2023年2月1日。
据悉,此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东北证券拟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债务结构的具体用途为偿还以前年度发行且将要到期的公司债券。
2022年底时,深交所给出一次反馈意见,要求东北证券说明此次申报额度的合理性。深交所表示,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获批文尚未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55.50亿元,请发行人结合同行业可比企业情况补充披露2022年前三季度业绩下滑的原因,并结合业绩下滑及在手批文情况等说明。
东北证券与东吴证券此前已有5只在发行债券的合作,分别为21东北01、21东北03、22东北01、22东北C1、22东北C2,东吴证券均为其债券受托管理人。
2月13日,东吴证券作为东北证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表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出具了一份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东吴证券表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受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项预计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东吴证券将持续跟进本次《立案告知书》中所述立案事项的后续相关进展,督促发行人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被立案调查后,东北证券的股权转让、股东减持进展同样受阻。在接到立案告知书第二天,东北证券表示,已通知两股东亚泰集团、吉林信托,暂停推进减持股份事宜。
据东北证券披露,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东北证券不超过30%股份转让给长发集团,截至目前,亚泰集团意向转让股份事项在持续推进中。
吉林信托作为东北证券持股5%以上的股东,拟在2023年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东北证券股份不超过23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截至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公司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东北证券表示,鉴于公司股东亚泰集团意向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及吉林信托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均属于规定不得减持范畴,东北信托已书面告知并提示股东亚泰集团和吉林信托,在上述规定期间,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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