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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时代商学院 作者:雷映
来源 | 时代商学院
作者 | 雷映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编辑 | 孙一鸣
北交所官网显示,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晟楠科技”)将于2023年3月13日上会。该公司的IPO申请于2022年11月25日获受理,主营业务为航空装备制造、军用电源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时代商学院研究发现,2019—2022年上半年(下称“报告期”),晟楠科技存在为避税通过供应商虚开发票、转贷、无商业实质的票据背书转让等行为。
此外,晟楠科技的业绩因会计变更处理波动较大,且应收账款周转率远低于同行可比公司均值。
为避税通过供应商虚开发票,曾陷入商业票据诈骗案损失500万元
首轮问询函回复文件显示,报告期内,晟楠科技存在为规避员工个人所得税通过供应商虚开发票、转贷、无商业实质的商业票据背书转让等财务不规范行为。
为规避员工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晟楠科技曾先后5次通过供应商虚开发票冲抵员工备用金。
具体而言,晟楠科技以各种采购支付、费用支付名义向第三方个人或公司转出资金,上述转出资金经第三方扣除税费成本和多次流转后,存至晟楠科技财务总监兼董秘鲁君或前出纳封锦的个人银行账户中,由鲁君或封锦取现,并以现金形式存入晟楠科技的银行账户,以冲抵员工备用金。
2019—2020年,晟楠科技合计转出资金212.63万元,转回资金198.43万元,其中转出资金与回流资金之间的差额,主要为供应商代开发票的税费、贴息等交易费用。
其中,2019年,晟楠科技以采购技术开发费、宣传策划费的名义,向泰兴市浩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浩天电子”)、泰兴市虹润广告设计服务中心(下称“虹润广告”)分别支付23.91万元、106.79万元。
2020年,晟楠科技以加工费、装修费的名义,向季爱华、泰兴市浩天装饰有限公司(下称“浩天装饰”)分别支付58.12万元、23.8万元。
此外,晟楠科技还在无实际资金流转背景下,直接虚开发票冲抵员工备用金57.8万元。其中,2019年,泰兴市瑞祥五金加工厂向晟楠科技开具加工费发票18万元;2020年,宫海蓉通过税务局代开发票,向晟楠科技开具加工费发票39.8万元。
2019—2020年,晟楠科技通过上述虚开发票累计冲抵员工备用金256.23万元。上述事项经会计差错更正后,2019—2020年,该公司的净利润分别调增79.16万元、93.49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05%、4.08%。
在转贷方面,2019—2020年,晟楠科技通过第三方分别转贷7次、5次,对应获得的转贷资金分别为3800万元、2800万元。
其中,2019年,晟楠科技通过浩天电子进行转贷,从工商银行、南京银行、农业银行、苏州银行处获得的贷款金额分别为500万元、24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
2020年,晟楠科技通过泰兴市海晖实验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海晖实验”)进行转贷,从工商银行、南京银行、苏州银行处获得的贷款金额分别为500万元、1500万元、300万元。同年,晟楠科技还通过江苏武专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苏武专”)转贷,从南京银行处获得的贷款金额为500万元。
除了通过第三方虚开发票和转贷外,报告期内,晟楠科技还存在无商业实质的商业票据背书转让等财务违规行为,并因此陷入商业票据诈骗案,给自身造成财务损失500万元。
据招股书,2019年,晟楠科技及子公司上海航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航联”)与泰州三阳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下称“三阳环保”)、泰州涵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分别进行了2笔无商业实质的票据转让,交易金额分别为25万元、330万元。
2021年,晟楠科技与江苏武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武专”)存在2笔无商业实质的票据转让,交易金额分别为81.48万元、80.68万元。
晟楠科技在招股书中表示,上海航联和泰州涵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无商业交易背景的票据背书转让系财务操作失误,公司与三阳环保进行无商业交易背景的票据背书转让系为满足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公司与江苏武专之间进行无商业交易背景的票据背书转让系江苏武专有“大票换小票”票据找零的需求,公司应江苏武专的请求而从事。
需注意的是,票据使用不规范的行为使得晟楠科技遭遇票据诈骗,并造成财产损失。
随后,晟楠科技因多次催要贴现款未果,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查证,晟楠科技按照张仁俊指令将该票据背书给三阳环保,再由三阳环保将该票据背书给浩天电子,浩天电子拿到票据后又到了其他单位实施贴现诈骗,浩天电子法定代表人张仁俊现逃往国外,公安机关已对其发布逮捕令。
目前,晟楠科技想要追回上述款项,或要待公安机关成功逮捕张仁俊归案。
会计变更致业绩大幅调整,应收账款周转率远低于同行均值
招股书显示,晟楠科技的直接下游客户主要是军品总装企业,终端客户为军方。报告期内,该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中航工业、航天科工、中国兵器、航天科技等国内大型军工企业。
2019—2022年上半年,晟楠科技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当期营收的比例均在90%以上,其中,该公司向第一大客户中航工业的销售额占当期营收的比例分别为82.72%、79.8%、68.69%、95.29%。
根据《军品定价议价规则(试行)》的规定,我国军品的销售价格由军方审价确定。然而,由于军方对产品的价格审定、批复周期较长,在实际经营中针对尚未审价确定的产品,交易双方按照合同暂定价格入账。
报告期内,在晟楠科技所有产品中,除静止变流器D产品、静止变流器A\B\C产品、火警控制盒产品取得审定价格外,其他产品尚未取得审定价格。该公司收入占比较高的航空减速控制器、航空阻尼器、继电器盒、变压整流器产品均尚未获得军方审价批复。
2019—2022年上半年,晟楠科技以暂定价确认收入的金额分别为4891.7万元、7161.08万元、8087.09万元、6205.15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5.96%、80.13%、73.04%、88.18%,占比均超70%。
需注意的是,在实际经营中,晟楠科技的产品暂定价与合同价或存在较大价差,对收入确认影响较大。
招股书显示,2021年5月,晟楠科技与中航工业A1单位签订新的销售合同,在该合同中,航空减速控制器和航空阻尼器的含税单价(新的合同暂定价)较之前下调23.10%。晟楠科技管理层判断,该新合同价格接近未来审定价格的可能性更高,因此将上述价格变动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对当年的后续航空减速控制器和航空阻尼器产品销售分别按照新合同暂定价格确认收入,并将该价格变动对历史收入的累积影响数于当期进行了确认,一次性调减2021年收入3996.24万元。
需注意的是,2019—2022年上半年,晟楠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464.8万元、8965.12万元、1.11亿元、7053.07万元。
由此可见,2021年,晟楠科技的营业收入因会计估计变更调整的幅度较大。
在应收款项方面,2019—2022年上半年各期末,晟楠科技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分别为1907.57万元、3751.98万元、3948.71万元、2152.87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9384.85万元、1.15亿元、1.43亿元、1.47亿元,应收款项(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之和)的合计账面余额分别为1.13亿元、1.52亿元、1.82亿元、1.69亿元。
可见,晟楠科技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合计数远超当期营业收入,其中2020年、2021年的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分别是当期营业收入的1.7倍、1.6倍。
需注意的是,与同业公司对比,晟楠科技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偏低。
招股书显示,2019—2022年上半年各期末,晟楠科技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0.77次/年、0.86次/年、0.86次/年、0.97次/年,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分别为1.42次/年、1.22次/年、1.19次/年、1.13次/年。
参考资料
1.《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上会稿)》.北交所官网
2.《关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北交所官网
(全文29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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