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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宜华健康(证券简称:*ST宜康)发布公告,控股股东宜华集团、实际控制人刘绍喜因其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未按规定披露持股变动信息,收到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书面文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为:对宜华集团共同操纵市场行为,责令依法处置非法持有的证券,罚款225万元。对直接负责人刘绍喜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
当天,宜华健康发布公告称,通过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9日10时至2022年10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将公开拍卖控股股东宜华集团所持有的宜华健康35672000股股票,拍卖原因是债务纠纷,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截至2022年9月8日,宜华集团持有宜华健康股份274006312股,占总股本的31.22%。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占总股本的4.06%。若本次拍卖成功,不会导致宜华健康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今年1月,宜华集团还曾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刘绍喜、刘绍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宜华集团作为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健康)的控股股东,主导宜华健康对外担保事项,但未配合宜华健康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导宜华健康重大诉讼事项,但未配合宜华健康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文章来源:新京报)
标签: 操纵证券市场